关于公关员职业资格考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0年第六号部长令的有关规定,公关员职业属于就业准入控制职业,上岗前必须接受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经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批准,鸿程教育培训中心负责组织全省及中央在鄂单位的公共关系从业人员参加公关员全国统一鉴定考试。
报考对象:
凡从事或准备从事公关工作的人员均应参加全国公关员职业资格考试。
初级公关员
1、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2、中等职业学校公关专业(新闻/广告/营销/秘书)以上学历;
3、经初级公关员职业资格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
公关员
1、从事本职业或相关工作(新闻/广告/营销/秘书)3年以上;
2、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且经过中级公关员职业资格培训;
3、取得初级公关员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本职工作2年以上;
4、大学专科及相关专业并从事公关工作1年以上;
5、大学本科公关(新闻/广告/营销/秘书)专业以上学历。
高级公关员
1、从事本职工作5年以上;
2、取得中级公关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在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3、大学毕业从事本职工作3年以上,经过高级公关员职业资格培训;
4、连续从事公关工作10年以上,经过高级公关员职业资格培训。
报考材料
1、填写报考申请表(1份) ;
2、身份证、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
3、近期免冠 1寸照片(5张) ;
考试时间
由省劳动厅统一安排,另行通知
证书
参加全国统考合格者,核发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验印的全国通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
电话: 027-87869926 13971651620
传真: 027-87869926 邮编:430072
E-mail: hongchengjiaoyu@126.com
网址: www.zhhcjy.com
地址: 武汉市珞瑜路1号鹏程国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