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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市财政局关于本市2006年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

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区县财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及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的精神,现就2006年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和日期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市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评分标准。
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和初级会计电算化三门科目。
考试日期:定于2006年4月8日(星期六),具体安排如下: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下午13:00—14:30
会计基础:下午15:30—17:30
    初级会计电算化:全年常设考场。考生另行报名参加上海市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
二、报名对象
    持有效身份证,并且在本市有工作单位或有本市居住证明的人员。
三、考试成绩
    报名参加本市会计从业资格统一考试的人员,其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二门科目须在当年度内全部合格,考试成绩有效。
四、免试条件
    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考生,自毕业之日起二年内(含二年),可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
五、报名时间、办法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06年2月8日至2月17日(星期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
    2.报名办法:报名应试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件复印件各2份、本人近期免冠一寸黑白照5张。 
       电话:  027-87869926   13971651620      
       传真:  027-87869926   邮编:430072 
       E-mail:
hongchengjiaoyu@126.com   
       网址: 
www.zhhcjy.com 
       地址:  武汉市珞瑜路1号鹏程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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